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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的评价标准编制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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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我院负责主编的关于“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的评价标准编制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刘贺明副司长、市政处赵泽生处长、严盛虎博士,我院环能院赵建平副院长、李铁楠教授,上海市路灯管理处王小明高级工程师,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叶峰高级工程师,成都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龚剑副主任,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荣浩磊高级工程师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严盛虎博士主持。会上首先听取了我院环能院赵建平副院长对于“绿色照明示范城市”评价标准编制的工作思路、大纲和相关评价细则的汇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刘贺明副司长就评价标准的标题、编制理论依据、评价指标构架、权重以及评价星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与会领导、专家对评价标准编制相关内容展开了认真讨论,住建部城建司市政处赵泽生处长就评价标准的编制提出4项具体建议。
 
       随后编制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与会专家就住建部城建司领导对《绿色照明示范城市》评价标准编制工作提出重要指示与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研究,重新界定了绿色照明城市定义,将安全、节能、环保、舒适列为申报必备条件;将照明质量、安全、节能、设施、管理机制与体制、环保(光污染及回收)、照明地方特色等确定为评价的七个主要方面;并根据上述确定的七个方面分别列出需要考核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内容,再根据内容及重要性确定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

       开展绿色照明城市的评选将有助于深入贯彻落实《“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精神,有效提高“十二五”期间各地城市绿色照明管理和技术水平,推动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